2023年湖北省十堰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中域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7-25 浏览量:625
2023年湖北省十堰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报名工作通知

2023年湖北省十堰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已经发布,考生朋友们请及时关注~中域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第52号令)相关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师承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

 

2.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至2023年6月30日,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二)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指导老师为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执业的医务人员,且同时(同一批次申请考试人员)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4.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5.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6.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二、报名时间与材料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8∶30~7月31日17∶30。

 

2.报名网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https://www.hbwsrc.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下列材料PDF电子版: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近6个月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3)学历或学力证明。

 

2.填写指导老师相关信息并上传下列材料PDF电子版:

 

(1)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无副高职称);

 

(2)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3)《师承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表》。

 

3.申请人完成指导老师信息填报后,需生成签字二维码,由指导老师使用微信识别二维码,确认指导老师信息后,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后并签名。

 

三、报名审核

 

(一)现场确认与县级初审(2023年8月1日~8月15日)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到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完成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系统操作),对于审核通过的人员下载打印《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盖章,连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于8月18日前报送至市(州)卫生健康部门。

 

(二)市州复审(2023年8月18日~8月25日)

 

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从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对县(市、区)初审合格的人员材料进行复审(系统操作),复审通过的,在《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上盖章,连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于8月31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处。

 

(三)省级审核(2023年8月25日~9月5日)

 

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市、州卫生健康部门复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湖北卫生人才网予以公布。

 

四、考核考试

 

考核考试按照《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试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国中医药发〔2007〕47号)实施,时间定于2023年第四季度,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

 

(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考核报名相关宣传工作,在本辖区内将师承考核报名通知、报名现场审核地点(窗口)、考核考试时间等进行通告,并做好政策解读,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知晓有关事项。

 

(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申请人有关情况的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和规范。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如发现申请人及指导老师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出师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具备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认定,合格者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不能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处    王方

 

联系电话:027—87366423

 

电子邮箱:hbzyyglj@163.com

 

网络技术咨询:027—87238725

 

以上就是关于这则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内容还请持续关注中域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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